2013CBSA星牌全国中式台球排名赛吉林站资格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中国台球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
三、协办单位:长春飚酷台球俱乐部
四、推广单位:北京竞博广胜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五、指定供应商:
指定球桌:星牌台球桌
指定台呢:6811台呢
六、官方网站:
中国台球协会官网(www.cbsa.org.cn)
搜狐体育(www.sohu.com)
七、媒体支持:
合作媒体:新浪(www.sina.com)
我的台球网(www.my147.com)
支持单位: CCTV-5、BTV-6、五星体育、浙江电视台、天津电视台、河北电视台、山东电视台、广西电视台、福建电视台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长春电视台、甘肃电视台、沈阳电视台、辽宁电视台、FM93、辽宁广播电视台、沈阳广播电视台;
新华社、人民日报、经济日报、中新社、中国体育报、中华工商时报、第一财经、北京青年报、北京晚报、大河报、钱江晚报、辽沈晚报、华商晨报、新安晚报、安徽商报、华西都市报、都市快报、唐山晚报、西部商报、兰州晚报、兰州时报、鑫报、兰州晨报、沈阳晚报、沈阳日报、时代商报、都市快报、体坛报、浙江时报、杭州日报、兰州日报;
新华网、人民网、新浪网、腾讯网、华奥星空、体总网、中新网、中国网、中国经济网、中广网、19楼论坛、南方网、千龙网、东北网、北方新闻网、广州视窗、大河网、重庆热线、湖南新闻网、大众网、浙江在线
八、组织架构:
1、赛事组委会
名誉主任:张小宁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
主任:王立伟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
甘连童 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
执行主任:王 涛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二部部长
秘 书 长:金宏文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二部副部长
副秘书长:张晓冬 中国台球协会副秘书长
黎在燕 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
2、赛事执行委员会
场地部:星牌吉林分公司
器材部:李臣、金杰、
宣传部:李丹日、黄一兰
接待部:各办分公司
市场部:成丰力
视频部:王新月、李浩
安保部:郭学超、李明岩
3、仲裁、裁判人员:
仲裁委员会主任:王涛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中心二部部长
仲裁委员:张晓冬中国台球协会副秘书长
九、比赛项目:
中式台球男子个人赛
十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
第四站:2013年5月25日—5月26日
承办场地:飚酷桌球俱乐部
场地地点:长春市同志街2222号
联系人:张晓峰 牟 诺 孙海涛
联系电话:13904300062
十一、参赛资格:
(一)身体健康,年龄在10~70岁的男子选手可报名参加比赛。
十二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规则:比赛采用中国台球协会制定《中式台球规则》;
(二)比赛办法:
1、所有运动员需全部参加资格赛,不保留种子选手;
2、比赛分为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为入围前32名阶段,第二阶段为前32名比赛阶段;比赛均采取单败淘汰制;资格赛取前32名,其中前6名选手获得分站赛参赛资格,前32名选手均可获得资格赛奖金。
3、第一阶段采用9局5胜,第二阶段采用13局7胜;所有比赛场次均采用双方选手轮流开球制;
4、所有比赛场次均采用限时办法,每名参赛选手每击出杆限时45秒,每局每名选手有一次延时权力,延时为30秒;
5、资格赛报名需严格按照报名时间要求报名,报名截止及比赛开始后不接受报名;资格赛不接受二次报名。
十三、奖励:
(一)奖金奖励办法:
1、 冠 军:5000元+证书+奖杯
2、 亚 军:2000元+证书
3、 季 军:1500元+证书
4 、殿 军:1000元
5、第五名:800元
6、第六名:600元
7、第七名:500元
8、第八名:300元
9、9-16名:200元
10、17-32名:100元
(二)积分奖励办法:
积分系统:全国中式台球排名赛积分系统由两部分构成,资格赛积分和分站赛正赛积分。
名词解释:
a)基础积分:凡报名参赛的选手均会获得基础积分;
b)赛制积分:参赛选手所获得的奖金金额(税后)按1:1比例换算为赛制积分。既获得100元奖金即获得100赛制积分。
1、资格赛积分:资格赛积分由基础积分和赛制积分组成。两种积分之和构成完成资格赛积分;
2、积分说明
a)凡报名参加每站分站赛对应资格赛的选手均可获得基础积分100分;
b)累计选手基础积分和赛制积分,如重复参加同一分站赛资格赛,不重复获得基础积分,只获得赛制积分,最后与之前所获积分累加构成完整的资格赛积分。
十四、参赛经费:
(一)参赛选手需向组委会缴纳参赛费100元人民币;
(二)比赛期间,运动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;
(三)工作人员、裁判员往返交通费、食宿费、劳务费由赛会负担。
十五、参赛要求:
(一)遵守赛会纪律,服从赛会安排;
(二)每场比赛开赛前10分钟,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。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5分钟,未到场的选手将判负一局,10分钟后仍未到场,将视为弃权;
(三)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前提出,否则不予受理;
(四)比赛场地禁止吸烟,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;
(五)参加正赛比的选手出席比赛开幕式必须服装得体大方,服装不符合要求,组委会有权禁止选手参赛;
(六)参赛选手比赛时着装要求:服装优雅、庄重、得体大方,上身穿衬衫或T恤;下身穿黑色或深色西裤、休闲裤,不允许穿任何颜色牛仔裤或短裤;鞋子为正装皮鞋或休闲皮鞋,不允许穿凉鞋或拖鞋;
(七)参赛选手参加比赛期间,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;
(八)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;
(九)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,佩带商业标识需提前申报,于各资格赛比赛前一周,发短信“商标申报+性别+姓名+身份证号码+商标内容”至13810070361,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佩戴参赛,否则不允许佩戴非官方指定标识商标参赛,每位选手可申报1枚自由商标,其余商标由组委会指定选手佩戴相关标识参赛;
(十)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;
(十一)违反上述要求者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十六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。
文章来自: 我的台球网 (www.my147.com) 原文请见:http://news.my147.com/guonei/2013/05/46490.html
署名:星牌台球